??相關文件:區委辦公室 區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青原區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改革方案提出背景
根據《江西省民政廳中共江西省委編辦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贛民發〔2021〕12號)有關精神,為進一步科學統籌養老服務資源,盤活閑置設施,全面推進我區基層公辦養老機構管理體制改革,結合我區公辦養老機構職能定位不明確、管理體制僵化、服務功能單一、床位閑置較多等具體問題及現狀,制定了此方案,并經區政府2022年第3次區長辦公會、第五屆區委第21次常委會審議通過。
二、改革方案提出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江西省民政廳中共江西省委編辦江西省發展改革委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政府辦關于印發吉安市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七條措施的通知》以及區委辦、區政府辦《關于印發〈青原區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對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
三、工作目標是什么?
總體目標是: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理順敬老院(光榮院)管理體制機制,盤活閑置設施。
具體目標是:進一步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兜底線的作用,優先滿足困難家庭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拓展養老機構短期托養、日間照料等服務功能。至2022年底,全區各鄉鎮街道敬老院床位使用率達到60%以上,至2025年力爭達到80%以上,有效實現功能互補、資源共享、服務聯動。
四、改革方案主要內容
本改革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指導思想、工作目標、體制改革、明確主要職能、人事制度改革、薪酬制度改革、人才培養、設施建設、公建民營改革、規范資金管理、政策保障。
(一)管理體制改革。組建區養老服務中心,對各鄉鎮街道敬老院(光榮院)的財務和現有固定資產,集中進行評估清算,統一移交區民政局,歸口區民政局統一管理。區福利院繼續實施公建民營。
(二)編制人事制度改革。各鄉鎮敬老院(鄉鎮養老服務中心)各核定2個事業編制,對出現崗位空缺的,可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統一實施公開招聘,新聘用人員列入正式事業編制。
(三)崗位設置和薪酬制度改革。區民政局根據各院收住自理、半失能特困供養對象照護比例,合理設置、核定養老護理人員數量,并統一實行公開招聘。建立健全績效考核機制,不斷優化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考核結果與薪酬分配掛鉤。
(四)完善人才隊伍培養機制。貫徹執行全市養老服務人才定向培養計劃,落實就業待遇和獲證獎勵。
(五)穩妥實施公建民營改革。進一步鞏固區福利院公建民營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年度綜合考核評價機制,不將本區所有公辦養老機構“打包”交由同一家機構或組織運營,確保公益屬性。
(六)統一規范養老服務收費行為和資金管理。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主動接受監督。
四、改革方案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有關改革工作,并明確了相關部門和各鄉鎮的主要工作職責。
二是強化綜合監督。明確改革目標任務和時間節點。
五、立足本區特點的措施
一是加快養老服務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在確保政府兜底保障養老需求的前提下,盤活公辦養老機構閑置床位。
二是建立養老機構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建立健全年度綜合考核評價機制,強化民政、發改、市監、民政、紀委監委、公安等部門綜合指導和監管力度,堅決打擊“會員制”等非法集資行為。各部門協同辦公,依法規范養老機構運營行為,確保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穩步提升。
解讀單位:青原區民政局 0796-8203605